主动对接 靠前服务 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零延迟”
发布日期:2022-03-18浏览次数:字号:[ ]

    市财政局于3月10日印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绿色通道的紧急通知》,紧急重启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确保采购绿色通道政策精准落地,3月16日上午,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局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就畅通采购绿色通道、抓好防疫物资采购等有关事宜进行现场交流、政策讲解和监督指导。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强调,要严格、快速、规范执行采购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聚焦绿色通道项目准入条件的严格落实、内控机制的健全完善、采购质量的把关验收、相关凭证的管理留存、采购权利运行的廉洁公正等方面,强化对关键人、关键时、关键事的监督,盯住权利运行精准监督、嵌入监督,推动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用有力监督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零延时”采购。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对我市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紧急物资相关部门可直接自行组织采购,无须财政部门审批,无须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在疫情防控相关采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补齐采购档案材料,确保采购工作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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