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宏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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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宏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1.烟台宏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烟台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3.烟台市正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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