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浏览次数:字号:[ ]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0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对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12121日,网上审核时间为12222日的工作日,缴费时间至122522: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二、报名方式

1、初级资格: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报名人员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再网上报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高中起点的高校在校生可用学生证代替)(照片格式)、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照片格式),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

2、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先进行信息采集,再进行网上报名。登录“会计高级资格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上传单位盖章确认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

三、审核方式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由所选择的审核点网上审核。报名人员不需至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报名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市统一安排参加考试。

会计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保证考试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鲁财会[2020]65号.pdf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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