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代理记账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管理职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机构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协调报备工作。备案工作结束后,要对备案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备案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人:冯国庆  联系电话:6688005

电子邮箱:fengguoqing1964@126.com

 

附件:鲁财会〔2019〕5号

 

 

 

烟台市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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