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浏览次数:字号:[ ]

烟财会201812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将于201911日实施,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鲁财会201842)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旧制度衔接转换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新旧制度衔接转换工作协调小组,有序开展新制度实施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内部沟通机制,推动资产管理、会计制度转换和新制度培训等各项工作协调一致。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将新制度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开展全面培训。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的业务特点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为新旧制度转换和新制度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三、平稳实施新旧制度转换。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全面清查核实单位资产负债,认真完成2018年度会计日常核算和年终结账工作,按照新制度科目体系建立2019年新账,根据财政部新旧衔接转换有关规定,顺利准确进行新旧制度转换。各单位要按照新制度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和调试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附件:鲁财会201842

                                 烟台市财政局

                              20181015

          2-烟财会〔2018〕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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