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我市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7-03-31浏览次数:字号:[ ]

为确保扶贫资金的帮扶脱贫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自3月下旬开始至4月30日,将对我市莱阳、蓬莱两市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2016年部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在前两项检查内容的基础上,从《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9号)中规定的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中选择10个县,检查其2016年开展整合试点的规范性。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此次检查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由省财政厅驻烟台财政检查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调配市、县两级财政监督检查力量,对莱阳、蓬莱两市实施检查,并根据实际选取一定数量的乡镇、村庄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下午。财政部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接受举报统一电话:12317;电子邮箱:ytly12317@163.com (烟台办莱阳检查组),yt12317@163.com(烟台办蓬莱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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