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名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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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名称原为“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分校,”经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分校增挂牌子的批复》(烟编[2004]11号)文件批复,增挂“烟台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牌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名称现变更为“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分校(烟台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特此公告。
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分校 2017年1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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